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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4月中旬开始筹建,同年11月1日投入运行。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细则》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和职能转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善投资环境,构建和谐天津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具体成果。 “中心”占地面积2.3公顷,建筑面积26653平方米。大楼主体地下一层,地上三层,一层、二层全部作为对外办公服务使用,三层为会议服务区及办公区。“中心”采用了较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系统,另外设有银行、邮局、电信、商务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功能设施较为完备。 “中心”以行政审批事项为主线构建了“四个平台”,包括: (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主要是组织进驻部门,围绕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配套服务事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该平台设有4个办事大厅、18个功能服务区、160个窗口、66个审批室。进驻的市级部门共85个,其中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69个,配套服务部门16个。进入“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配套服务事项共92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9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49项,配套服务事项80项。按照“应进必进、依法审批”的原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审批率达94.6%。 (二)行政效能监察平台。主要是对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由市监察局在中心派驻监察室,并设立了天津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和办理申请人投诉。"中心"制定了综合考评办法,按照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量和日常考核等内容,对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实行综合考评,有效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高。 (三)要素配置平台。主要是由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两部分组成。市建委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市财政局的政府采购中心迁入"中心",实行规范运作,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社会服务平台。主要是构建了"天津8890家庭服务网络",通过政府搭桥梁,协会为纽带,企业搞服务,在市民家庭日常生活需求与社会服务性企业之间架起一条信息对接、便捷服务的桥梁。服务范围和能力达25个门类、316个子项,万余家企业和单位加盟。 “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一是牢记执政为民,作为落实根本宗旨的具体实践;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具体措施;三是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行政审批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四是促进经济发展,作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 “中心”的工作理念:一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设阳光行政的大厅;二是遵循便民、高效、服务的原则,建设高效行政的大厅;三是遵循人民受尊重,权力受监督的原则,建设廉洁行政的大厅。 “中心”依据《行政许可法》关于统一、联合、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定,确定了"一门受理,相关联办,现场审批,限时办结"运行方式,特别强调"充分授权,现场审批,便民高效,服务企业"。运行以来,日均接待申请和咨询人员1500人次,受理办结各类审批事项500件以上。便民快捷的办事效率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受到了企业、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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